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结论标准

来源: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-规划与质量监控办公室

时间: 2014-11-12 08:00

   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中,关键评估要素共17项,其中重点要素8项。评估结论分为通过”“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种,其标准如下:

1.  “通过同时满足:    

1)全部关键评估要素中,合格≥14

2)重点要素中,合格≥7

2.  “暂缓通过同时满足:

1)全部关键评估要素中,合格≥12

2)重点要素中,合格≥6

3.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通过

1)全部关键评估要素中,合格<12

2)重点要素中,合格<6


扫描二维码 分享本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