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-规划与质量监控办公室
时间: 2012-11-20 08:00
根据学院董事会的要求,结合兼职督导员的管理办法,特制订兼职督导员的考核措施。
一、考核对象
考核对象为全院各系部的兼职教学督导员。
二、考核内容
考核内容为教学督导工作的完成情况。
1、制订学期听课计划,完成听课任务,每个月至少听课6次,做到客观、公正评价,作好听课记录,并及时交流反馈,在每个月底按时填好《督导听课记录表》及时交院督导室;
2、参与学院、系部的督导评价工作;
3、每一个月在各系部收集教学教改方面文章3篇;协助系部做好其它工作;
4、每个学期组织一次学生代表座谈会;
5、学期末上交督导工作总结和对各系部教师的教学测评结果;
6、要参加院督导室召开的每月工作例会和学院、系部其它会议。
三、考核的方法步骤
1、兼职督导员每月必须填写督导工作统计表,并上交院督导室规定的各种资料;
2、兼职教学督导员工作考核由学院督导室负责、系部配合,由教务处计算工作量。
四、考核结果等级
考核结果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。